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抢注他人域名 被判赔款10万
发表日期:2018-02-09
  因企业字号、注册商标被注册为计算机域名,认为注册人系恶意抢注却不使用而是待价而沽,侵犯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,内衣品牌“维多利亚的秘密”将注册人王女士诉至法院。朝阳法院近日一审认定王女士恶意抢注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。
  据维多利亚公司表示,该公司是美国知名服装企业,创立了“维多利亚的秘密”女性内衣品牌。同时,公司已在先注册了相关域名及官方网站。公司认为,王女士的抢注行为会使相关公众误以为其抢注的网站系公司开设,引起混淆,不仅侵犯了公司的商标权,还构成不正当竞争。此外,公司还发现王女士多年来通过其实际控制的公司,大肆抢注国际知名品牌,涉及耐克、欧莱雅等多个品牌。为此,维多利亚公司起诉要求王女士停止侵权,其注册的两个争议域名归公司所有,并赔偿经济损失以及维权支出20万元。
  王女士则在庭审时辩称,注册争议域名时维多利亚公司尚未进入中国市场,不存在恶意抢注情形。“维多利亚”是人名,“秘密”是公众词汇,组合起来谁都可以注册,不构成侵权和不正当竞争。
  法院经审理认为,维多利亚公司依法享有“维多利亚的秘密”商标专用权,王女士将在先注册并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作为域名使用,未取得维多利亚公司授权,亦没有任何有关“维多利亚的秘密”品牌商品或服务信息。因此,王女士抢注两涉案争议域名却不使用,主观恶意明显,构成不正当竞争。
  最终,法院判令王女士停止使用两涉案域名并赔偿维多利亚公司经济损失5万元、维权支出5万元,两涉案域名归维多利亚公司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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